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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款政策

退款政策

本退款政策(以下簡稱「本政策」)平洋旅行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針對所銷售或提供之旅遊商品、旅遊相關服務及其他勞務(以下統稱「商品・勞務」)之價款(以下簡稱「價款」)所制定之退款條件等相關規定。

 

退款條件

僅限於本公司認定符合下列任一款項之情況時,本公司方得向客戶退還已收取之全部或部分價款。

  1. 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,導致商品・勞務之全部或一部未能提供,或發生顯著延遲提供之情況
  2. 針對商品・勞務之全部或一部,本公司認定存在損傷或瑕疵之情況
  3. 除前兩款規定之情況外,本公司基於特殊事由認可退款之情況

惟,縱有前項之規定,若符合下列任一款項之情況,本公司不負退款義務。但若本公司依據前項第3款特別認可退款者,不在此限。

  1. 因可歸責於客戶之事由,導致商品・勞務無法提供,或發生顯著延遲提供之情況
    (包含但不限於未提供必要資訊、對本公司要求配合不足等情形)
  2. 因可歸責於客戶之事由,導致商品・勞務之全部或一部發生損傷或瑕疵之情況
  3. 客戶已開始使用商品,或已開始利用勞務之情況

 

退款申請

希望退款之客戶,應遵循本公司另行指定之方式提出退款申請。
退款申請所需之通訊費、郵寄費及其他一切費用,均由客戶負擔。

本公司於收到退款申請後,將迅速審查其內容,並以本公司規定之方式通知客戶是否准予退款。

 

退款方法及時間

若退款獲准,本公司將以指定之方式退還價款。
退款手續所需之匯款手續費等費用,由本公司負擔。

退款之實施時間,以本公司另行指定之時間為準。

 

商品之退還與勞務之處置

接受退款時,客戶應於本公司指定之期限前,依指定方式將已收受之商品退還或攜至本公司指定之地點。但經本公司特別認可者,不在此限。

另,關於勞務,於退款獲准時應立即停止利用,若經本公司指定,應回復原狀。

商品退還、勞務回復原狀等所需之費用(包含交通費、匯款手續費等),由客戶負擔。但經本公司特別認可者,不在此限。

 

冷靜期制度

本公司以通訊販賣形式提供商品・勞務時,不適用《特定商業交易法》所定之冷靜期制度。

除本政策另有規定外,客戶不得撤回或解除關於商品・勞務之契約(以下簡稱「本契約」),且本契約不適用《特定商業交易法》第15條之3第1項正文之規定。

 

與使用條款之關係

本政策構成本公司使用條款之一部分。
本政策未規定之事項,適用使用條款之規定。若本政策內容與使用條款內容有所矛盾或牴觸,應優先適用本政策之規定。

吾輩是貓。名字嘛,還沒有。在哪裡出生的,壓根兒就搞不清楚。只記得曾在一個陰暗潮濕的地方,喵喵地叫個不停。